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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蓄电池使用的常识

2019-04-08

一、关于蓄电池充电

  1、蓄电池浮充充电时,请用充电电压2.275V/单格(20℃时的设定值),蓄电池进行定电压充电或0.002CA以下的电流进行定电流充电。蓄电池温度有0C以下或40C以上时, 有必要对充电电压进行修正,蓄电池以20C为起点每变化一度,单格电压变化-3mv。

  2、蓄电池循环充电时,蓄电池充电电压以2.40-2.50V/单格(20℃时的设定值),蓄电池进行定电压电压充电。蓄电池温度在5C以下或35℃以上进行充电时,蓄电池以20℃为起点,蓄电池每变化一度充电电压调整-4mv/单格。

兰州蓄电池

  蓄电池充电初期电流控制在0.25CA以下。

  蓄电池充电量设为放电量的100-120%,但环境温度在5C以下时, 设为120-130%。

  蓄电池温度越低(5C以下)充电结束时间越长,蓄电池温度越高(35C以上)越容易发生过充电所 以特别是在循环使用时,在5C~30C内进行充电较好。

  蓄电池为防止过充电尽量安装充电计时器,蓄电池自动转换成涓流式充电方式。

  蓄电池充电时电池温度要控制在-15C~+40C的范围内。

兰州蓄电池

  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浮充(脉充)寿命特性

二、关于蓄电池放电

  蓄电池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-15℃- +50℃的范围内。

  蓄电池连续放电电流请控制在3CA以下(H控制在6CA以下)。

  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依电流的大小而变化,大体如下所述。注意放时,电压不得低于下述电压。

  蓄电池放电以后请迅速充电。如不小心过放电之后也请立即充电。


放电电流

放电终止电压

0.2CA未满

1.75CA/单格

0.2CA以上 0.5CA未满

1.70CA/单格

0.5CA以上 1.0CA未满

1.55CA/单格

1.0CA以上

1.30CA/单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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